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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煤矿行业将不再增加矿井数量及办矿主体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4月21日 14:13:23 打印

  20日,山西省煤炭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全省今年拟产煤7.8亿吨,全行业投资7700亿元,煤炭行业矿井和非煤项目投资1100亿元,占到全省投资的1/7。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今天会议的要求,煤矿行业今后将不再增加矿井数量,不再增加办矿主体。省属煤矿企业不得擅自出让股权,煤炭企业不得擅自出让煤炭资源,不得转包、租赁经营矿井。原则上不延长过渡矿井的生产期限。过渡矿井需要延长生产期限的需要由各市的分管副市长签字认可,但最长不得超过今年9月底。到9月底,所有的过渡矿井都要彻底关闭。

  会议透露,今后两年是山西省历史上矿井建设规模最大、投资强度最高的时期,仅今年在建和新开工的各类煤矿项目就有600多个,涉及产能6亿多吨,当年要完成投资750亿元,约占全省计划投资总额的10%。

  另外,全省将把煤炭运销票据精减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和《排污费专用定额票》三种,抓好公路煤炭运销秩序整治工作,防止涉煤税费流失,严禁乱设卡、乱收费。煤炭行业将不断提高职工收入,加强职业病防治,解决好煤矿职工住房、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

  除此之外,山西省还将进一步研究实施采煤采气一体化、推进煤炭资源资产证券化、煤炭产品期货和有利于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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