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表所列的普板、Q345板均为切边板价格,最大切边厚度≤§40。
2、汽车代办运输(自提)加收吊挂装费12元/吨,火车代为运输加收吊装费、专线费20元/吨。
3、华东地区价指浙江、江苏、安徽、上海、湖北;西南地区价指贵州、四川、重庆、云南。
4、发往江西、广西地区的板材执行湖南地区价。
5、火车发往除华东三省一市、湖南、广西、江西、湖北、西南地区以外的省外区域执行华东地区价。
6、本价格是指现款价,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后视同现款。
7、出厂价格以发货当日当时出厂价格为准,与钢材出厂价格计价办法合并使用。
8、本价格通知由公司价格委员会负责解释。
9、本价格通知从2009年10月27日11:00始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有价格调整,执行新的出厂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