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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9月09日 08:52:57 打印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3.18 0.00% 股吧 研报]编号:临20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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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在安钢会展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 持有股份1,441,970,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南祥民、姜黎安、毛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南祥民:有效票1,441,970,320股,同意1,441,97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姜黎安:有效票1,441,970,320股,同意1,441,97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毛尽华:有效票1,441,970,320股,同意1,441,97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斌:有效票1,441,970,320股,同意1,441,97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当选董事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三)》规定之情形,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资格(当选董事个人简历见2011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声明见上证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提名候选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玉栓和吴团结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编号:临2011—17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1年9月8日在安钢会展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案。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委员王子亮、李存牢、安志平、南祥民、姜黎安 毛尽华、郑东组成,由王子亮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委员李斌、王子亮、李存牢、郑东、王存生组成,由李斌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委员郑东、王子亮、李斌组成,由郑东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8日

  附件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候选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南祥民先生、姜黎安先生、毛尽华先生和李斌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三)》规定之情形,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资格。

  2、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本人同意南祥民先生、姜黎安先生、毛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李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郑 东郭爱民王存生

  2011年8月22日于河南省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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